租賃條款
當您於本網站進行訂購、付款、消費等相關行為,代表您已閱讀、知悉、並同意本約定條款之所有約定。若您未滿二十歲,請您的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時確實閱覽詳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約定條款,您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網站之各項服務。
第一條: 契約當事人
本公司Bakit Sharing(以下簡稱甲方)及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茲為出租相關物品(以下簡稱出租物件)乙事,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
第二條: 標的物
- 依乙方於本官網下單預訂之出租物件。
- 甲方所提供之出租物件不保證皆為全新品,但均通過合格商檢且使用功能正常,出貨前皆會進行清潔消毒及檢查工序,敬請安心使用。
- 若出租物件在損壞維修時無法取得原廠之零件,甲方將在不影響使用功能及安全下,使用同質性零件進行更新替換,並會在出租時告知乙方。
第三條: 租期
- 依乙方於本官網下單預訂之租賃期間。
- 日租最短租期為3天、月租為30天。
- 若乙方需要續約延長租期,需於租期到期日前三天告知甲方。
- 若乙方於租期到期未歸還出租物件,將收取逾期費用,超過天數將以日租金計算。
第四條: 租金/押金/付款
- 出租物件之租金與押金以本官網呈現之標價為主。
- 乙方需按照交易頁面指示在指定時間內支付全額租金及押金費用,交易訂單才算正式成立。
- 甲方在收到乙方歸還之出租物件,經檢查無損壞等會造成影響營業損失的問題後,將在3個工作日內刷退或匯款退還押金。
第五條: 出租物件之交貨與歸還
- 甲方將於起租日前將出租物件寄送至乙方指定之地點,但如第三方物流業者因特殊情形如遇節慶、天災等不可抗之因素影響延遲交貨之情形,租期將依延遲天數順延。
- 乙方在收到出租物件後如發現有故障、損壞、缺件…等情形,請於在收到日起24小時內聯絡甲方,若為甲方之疏失,甲方將視情況提供折價、補送或更換等補償服務,相關運費由甲方承擔。若超過24小時,恕不提供補償服務。
- 乙方不得以顏色、物品新舊 等非無法使用之原因要求退換物品或議價。
第六條: 承租保管義務
- 乙方在收到租借物後,請務必保留原包裝箱、緩衝包材與說明書,租期屆滿時,請使用原包裝箱寄回歸還,若未能使用原箱寄回,所增加的運費將由乙方負擔。此外包裝箱為訂製循環箱,若循環箱遭嚴重髒污或毀損以致無法再次使用或無法寄回原訂循環箱,則將收取 500 元包材費自押金中扣除。
- 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保管及維護出租物件,禁止轉租,出賣,設質,抵押,讓與,擔保,典當出租物件等行為。租賃期間出租物件及相關配件之所有權仍歸屬甲方,本契約僅系將出租物件及相關配件在約定期間內租賃予乙方使用,乙方並不取得其他任何權利。
第七條: 出租物件歸還
- 歸還方式預設跟取貨方式一樣,但若乙方需要變更歸還方式,必須於歸還日三天前聯絡甲方變更。
- 乙方若選擇貨運取件歸還,甲方將安排貨運公司在歸還日次日到乙方地點前去取件歸還。
- 乙方若選擇自行歸還,請於租期屆滿日次日自行歸還至甲方公司。
第八條: 損害賠償
- 使用租賃物品時應有成人陪同,若因不當使用造成人身受傷,甲方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並非甲方任何目的之代理人,有關出租物件任何零件或附件損壞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禁止自行修復。
- 甲方可接受租借品正常使用痕跡,但若零件短少、或因人為破壞(例如:凹陷、嚴重刮傷、撞傷、破裂、染色、塗鴉、變型…等)、無法維修或遺失,乙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不含租金在內。
- 出租物件如發生任何損傷而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者,乙方不得擅自拋棄對第三人求償之權利,或為不利於甲方行使該權力之行為,否則由乙方賠償該損失。
第九條: 完整契約
除本約定條款外,商品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相關網頁上所呈現之相關資訊,包括相關交易條件、限制及說明等,亦為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免責條款
甲方所提供的出租物件皆為商檢合格之商品,乙方應依該商品使用說明書或商品原用途正常使用。乙方於承租前需已瞭解該品牌商品使用風險、商品品牌品質,始得承租。若因乙方不當使用造成個人損傷,甲方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約條款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並適用之。
第十二條:管轄法院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信原則協議之。雙方如因本合約涉訟,以甲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訴訟第一審管轄法院。